農業工申請條件&常見問題
一、畜牧工作
*申請資格:
飼養 牛、羊、馬、豬、鹿、兔、雞、鴨、鵝、火雞。
(審查標準第五十六條附表十二規定)
從事飼養管理、繁殖、擠乳、集蛋、畜牧場環境整理消毒、廢污處理及再利用、飼料調製、疾病防治及其他相關體力工作
*應備文件:
(一) 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
(二) 畜牧場或畜禽飼養場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其屬法人者,應檢附法人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三) 畜牧場或畜禽飼養場內實際從事畜牧工作且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名單(附件二)及農會出具之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證明文件正本。
● 附件:
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online_service&id=361
畜牧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修正後全文)
附件一畜牧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申請書
附件二畜牧場或畜禽飼養場內實際從事畜牧工作且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名單(無則免附)(pdf)
二、農糧產業工作
*申請資格:
蔬菜(1公頃以上)、花卉(0.5公頃以上)、果樹(2公頃以上)、雜糧(10公頃以上)、特用作物(2公頃以上)、設施農業(0.5公頃以上)、食用菇蕈(0.1公頃以上或每期栽培量達四點五萬包(瓶)以上)
*應備文件:
□ 農民:須附國民身分證影本(身分證字號: )佐證資料:
□ 農保被保險人證明文件。
□ 不具農保身分者,應檢附申請前一年內開立之銷售農產品(新臺幣25萬元以上)之憑證,或前一年內購買農業生產資材(新臺幣15萬元以上)之憑證
□ 農民團體或具備經營事實之事業單位:須附相關法人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 合法持有或租用之農業用地相關證明文件,並檢附土地所有權人或租用人與申請人之關係證明文件。申請人係租用土地者,其租約效期應自申請日起達三年以上期 間。(租約、第一類謄本-使用類別若為空白,需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另農地上若有設施則需檢附建物使用執照。)
□ 勞資會議代表核備函(若有勞保單位需檢附)
□ 申請人所屬實際從事農糧工作之員工,須檢附參加農保之加保證明書、出缺勤紀錄、薪資給付及切結書等相關佐證文件。申請人或其負責人或代表人本人、配偶、直系血親、一親等直系姻親之親緣關係者,並應檢附親緣關係佐證文件,至出缺勤紀錄及薪資給付等相關文件得免附。
● 附件:
https://www.moa.gov.tw/theme_list.php?theme=online_service&type=O
農業部審查農糧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pdf)
附件一、農糧產業申請聘僱外籍移工資格認定申請書(pdf)
附件二、農民申請引進農糧工作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出售農產品切結書(pdf)
附件二之一、申請引進農糧工作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土地清冊(pdf)
附件三、國內員工人數總表(pdf)
附件四、生產場所現況會勘紀錄表(pdf)
三、養殖漁業工作
*申請資格:
需完成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放養量申報。
*應備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文件影本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有效期限內養殖漁業登記證或區劃漁業權執照或專用漁業權入漁證影本。
3.當年度或前一年度養殖漁業放養申報書影本。(申報書需加蓋承辦單位章)
4.養殖場員工加保證明(漁保、農保、勞保皆可)。
5.養殖場員工申請當月前二個月起算之前一年,給付薪資或出缺勤紀錄。
● 附件:
https://www.fa.gov.tw/view.php?theme=FisheriesAct_RULE&subtheme=&id=504
農業部審查養殖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
線上申請作業系統
https://fmworkers.tw/Web/login.html
四、申請流程 (自然人無須勞資核備)

● 雇主所需負擔費用明細如下:
項目 | 機構看護工 | 備 註 |
| 薪資 | 29,500元/月 | 依勞基法規定 |
| 加班費 | 依勞基法規定 | 加班費123/時,前2個小時X1.34;第3個小時起X1.67。 *123X1.34=約165元/時;123X1.67=約205元/時。 |
| 健保費 | 1,428元/月 | 依規定雇主負責80%的健保費 (每2個月向健保局繳交) |
| 勞保費 | 2,375元/月 | 依規定雇主全額負擔 (每3個月定期向勞保局繳交) |
| 就業安定費 | 2,000元/月 | 每3個月定期向勞動部會繳交 |
| 雇主每月固定負擔 | 35,303元/月 |
● 雇主其他負擔費用:
| 項目 | 費用 |
| 服務費 | 2,000元/年 |
| 契約期滿回國機票 | 依當時票價為主 |
| 特休假 | 依勞基法規定 |
| 意外險 | 2,000-2,500元/年 |
● 外國人自行負擔:
| 項目 | 費用 | 說明 |
| 健保費 | 458元/月 | 基本工資調整,負擔級距也會調整 |
| 勞保費 | 679元/月 | 基本工資調整,負擔級距也會調整 |
| 健康檢查費 | 2,000~3,500元/月 | 依照醫院規定收費 |
| 居留證費用 | 1,000 元/年 | |
| 服務費 | 1,500~1,800元/月 | 第一年 1,800元、第二年 1,700元、第三年 1,500元 |
| 護照費用 | 依辦事處規定 | |
| 重入境機票費用 | 依當時票價為主 |
農業QA
Q1. 哪些農業可以申請農業外籍移工
在農、林、牧場域或養殖場,直接從事農、林、牧、養殖漁業工作或與其有關之體力工作。(一)畜牧工作:從事畜禽飼養管理、繁殖、擠奶、集蛋 、畜牧場環境整理、廢污處理再利用、飼料調製、疾病防治及畜牧相關之體力工作。
(二)農糧工作:指從事蔬菜、花卉、種苗、果樹、雜糧、特用作物等栽培及設施農業(包括食用蕈菇、溫網室蔬菜及溫網室果樹)農糧相關之體力工作。但不包括檳榔、荖藤(含荖花及荖葉)及菸草等栽培相關之體力工作。
(三)養殖漁業工作
(四)林業工作: 經營育苗、造林撫育及伐木林業相關之體力工作。
(五) 禽畜糞堆肥工作:從事禽畜糞等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操作搬運及其他相關體力工作
(六)其他經會商指定之農、林產業工作
Q2. 雇主可以請多少人? (配額比例)
個人/團體 (10人以下): 採1:1比例,即1位本國農保人員可聘1位外籍移工。較大規模農企業 (10人以上): 聘僱人數上限為本國員工總人數之35%。